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应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形势、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提升维权效能,提振消费信心。绍兴市消保委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一批“3·15”消费维权义工,协助市消保委开展相关消费维权系列工作,希望各行业热心人士踊跃参与,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产品服务品质放心、消费权益有效保障的放心消费环境。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5日。
二、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
(三)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较多自由支配时间,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消保委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
(四)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义工工作;
(五)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保委组织管理;
(六)在金融、房地产、汽车、医疗健康、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社会影响力的,可申请为专业消费维权义工;原在消费维权、司法岗位工作,现已退休,愿意继续在消费维权领域奉献的同志可优先选聘。
三、公益职责
(一)协助市消保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
(二)积极参与市消保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三)主动加强与市消保委的沟通联系,积极向市消保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根据市消保委的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市消保委反馈;
(五)应邀参与市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四、申请方式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绍兴市“3·15”消费维权义工登记表》,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后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张1寸照片,到绍兴市消保委(绍兴市凤林西路216号)填表报名。
(二)审核聘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统一审核后通知申请人,颁发聘书,予以聘任。未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期限:每届任期两年,聘任期满后,自行解聘,如需续聘,可重新报名。
联系人:马先生(18105850113)、陈女士(15957505813)。
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附件:绍兴市“3·15”消费维权义工登记表